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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 “直通车”业务便民服务问答
时间:2017-07-07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号:[ ]

住房公积金贷款 “直通车”业务 便民服务问答

 

1. 问:为什么贷款要实施“直通车”业务?

答: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按规定需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家庭住房情况(套数)查询证明,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后需要到不动产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涉及2个部门多个环节,为推进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跑一次”,我管理中心联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创新工作机制,打通办事环节,建立贷款审批、抵押登记一体化的工作流程,推进部门间、环节间的无缝衔接,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切实提升群众办理贷款的“舒适感、便捷感”。

2.问: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直通车”业务?

:是指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通过授权公积金中心查询《房屋套数证明》和委托办理贷款抵押登记,由公积金中心借助“数据共享”获取《房屋套数证明》,“中心跑”代替“群众跑”,不动产登记中心专柜“绿色通道”快捷办,实现群众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无证明”和“最多跑一次”。

3问:哪些地方开办贷款“直通车”业务?

答:基于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正在逐步推进,目前,市区率先试点个人住房公积金“直通车”业务,随着“最多跑一次”改革市政务服务网“四个一”创新工程的逐步推进,各县(市)将相继开通。

4.问:市区贷款“直通车”业务什么时间实施?

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鹿城、龙湾、瓯海管理部从2017710日起开始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直通车”业务,群众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实现“无证明”和“最多跑一次”。

5.问:贷款“直通车”业务的实施范围?

答:目前,市区申请办理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适用贷款“直通车”。申请组合贷款和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因涉及金融机构(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的抵押权问题,需金融机构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落实,目前暂不能实现“直通车”,具体将另作通知。

6.问:贷款“直通车”业务是否可选择?

答: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选择不按贷款“直通车”业务方式而选择按原方式办理。选择按原方式办理的,《房屋套数证明》和贷款抵押登记按原规定进行,即: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获取《房屋套数证明》,须事先与相关管理抵押专员约定时间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贷款抵押登记。

7.问:温州各县(市)缴存、购房地在市区的职工,是否适用“直通车”业务?

答:温州各县(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购房地在市区的职工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鹿城、龙湾、瓯海任一管理机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目前房屋套数查询在市大数据查询平台上只能查询市区的住房套数数据,暂还不能查询其他各县(市)的。因此,各县(市)的《房屋套数证明》还须当事人赴缴存地查询、打印并提交,除此之外,该笔贷款其他手续适用“直通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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