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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材料精简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便民服务问答
时间:2017-09-29 11:01 浏览次数: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admin 字号:[ ]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材料精简推进    
“最多跑一次”改革便民服务问答
 
1.    问:为什么要实施业务材料精简?
答: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我管理中心从群众办事的基础点出发,着力在业务问题的难点上进行材料精简,并以此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力提升住房公积金审批服务效率和群众的获知感。
2.    问:这次业务精简是通过什么方式实现的?
答:我管理中心的业务改革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现:一是运用数据共享,简化证明材料;二是运用内部查验,减免重复提供;三是运用流程调整,优化办理手续;四是运用授权调整,提高办事效率。
3.    问:业务精简的总体覆盖面是怎样的?
答:我管理中心这次的业务精简涵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归集业务,实施后取消、减免、替代的材料总数达19份,涵盖的业务均是群众办理数量较大的业务种类。
4.    问: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提供“无房证明”吗?
答:职工因无房通过市场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的提取,取消了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的要求,同时对无房证明采用各管理机构通过市政府大数据平台或“点对点”查询获取结果直接替代。因此无须申请人提供。
5.    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何提供房屋套数证明?
答: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家庭房屋套数证明》由公积金各管理机构通过市政府大数据平台或“点对点”查询获得结果直接替代,申请人无需提供。
6.    问: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需要提供首套房的“不动产权证”吗?
答: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房屋套数证明》中已显示首套房详细信息的,申请人无需提供首套房“不动产权证”。
7.    问:已有一套集体土地住房的,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集体土地住房的相关证明吗?
答: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家庭名下土地性质为集体的住房,《家庭房屋套数证明》中已显示其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的,申请人无需提供集体土地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8.    问:本人在杭州办理了异地公积金购房贷款,现要在温州申请购建房提取,需要提供相关的户籍证明吗?
答:我市缴存职工已办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公转商贴息贷款、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申请购建房提取时,无需提供当地户籍证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9.    问:本人在杭州办理了异地公积金购房贷款,现要在温州申请偿还贷款消费提取,需要提供相关的户籍证明吗?
答:我市缴存职工已办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公转商贴息贷款、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申请购建房偿还贷款消费提取时,无需提供当地户籍证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10.    问:在每次申请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消费贷款时都要重复提供已提交过的材料证明吗?
答:职工申请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首次已提供“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借款(抵押)合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自住证明材料”的,再次申请该套住房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提取时无需重复提供。
11.    问:购买预售商品房,每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都需要重复提供已提交过的材料证明吗?
答:职工购买预售商品房申请提取的,首次已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增值税普通发票、自住证明材料”的,再次缴纳该套住房购房款后申请提取时只需提供新缴纳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他无需重复提供。
12.    问: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从温州转移至上海,温州公积金给我提供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是否还需要给我提供异地转移确认等相关资料?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从温州转移至温州行政区域外的以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打印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直接替代“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异地转移开户确认函”。
13.    问: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从杭州转移至温州需要什么材料?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全国异地转入温州的,办理开户手续后凭职工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
14.    问: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每次都需要填写申请表吗?
答: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无需提交《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表单,由《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替代。
15.    问:将公积金账户从鹿城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转移到瓯海公积金中心需要提供转出单位相关证明吗?
答: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转移至本市其他管理部、分中心的,无需提供转出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证明。同时,也无需提交《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只需填报《温州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
16.    问:建造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吗?
答: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申请提取时,免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7.    问:我在鹿城区公积金中心缴纳的公积金,能在瓯海公积金中心查询到我的公积金账户缴纳明细和余额吗?
答:单位、职工柜面查询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业务,可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分中心查询。
18.    问: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由哪个管理机构审批?
答: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可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并携带相关材料向公积金有关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核准,无需再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权限的授权已调整至各分中心、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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