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级预算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15〕29号)、《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的通知》(温财预执〔2019〕148号)、《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温公积金〔2019〕62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温州市区2020年度(第三期)资金存款竞争性存放。 二、招标项目内容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风险准备金、待分配增值收益资金存款一年期定期存款,总额为7.3亿元。 贷款风险准备金、待分配增值收益资金存款标段设9个标位:第一标位16000万元、第二标位14000万元、第三标位12000万元、第四标位10000万元、第五标位8000万元、第六标位6000万元、第七标位4000万元、第八标位2000万元、第九标位1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银行为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市区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且1-9月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合作银行考评未受到“红牌警示”、协助扩面指标完成率按季计算平均不低于计划数的10%的委托银行承办机构(同一市级分行和农商银行有多家承办银行机构具备资格的,可由考核分最高的机构为主办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可按考核分占比签订联合体协议约定内部投标比例)。 2.参与投标的受托银行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上年度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为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日9时0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购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日9时0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投标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1、2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本次报名所提交资料仅作为报名之用,并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 六、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8日14:00 递交地点: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温州市民中心B幢6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8日14:00; 开标地点: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温州市民中心B幢6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方式:0577-88999060 招标代理公司: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 联系人:叶光亮 电话:18958950117 传真:0577-85551235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