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公积金〔2020〕18 关于认真做好瑞安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验审等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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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为做好瑞安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验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息、对账工作 (一)2020年6月30日瑞安分中心统一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进行结息。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当天挂牌的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结息后,利息于次日计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二)结息工作完成后,在计息日后15日内职工可通过个人网厅、浙里办APP、微信、支付宝、短信或自助设备查询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信息,以便于进行对账。职工也可以在结息后的6个月内到瑞安分中心窗口打印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进行对账。职工对账后,若对有关数据有异议的,瑞安分中心核查后告知。 二、验审工作 (一)验审对象、内容和重点 瑞安市区域内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都应当向瑞安分中心申报本单位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申报验审内容为单位及职工是否依法、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重点是: 1.单位各类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2.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或未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有关情况及原因; 3.单位补缴、全员建缴住房公积金的计划制定情况。 (二)申报渠道 缴存单位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或窗口柜面两种渠道申报年度验审。 1.网厅申报 (1)开通单位网厅。单位经办人带身份证、公章到窗口申请开通单位网厅业务,登陆温州住房公积金网站(zfgjj.wenzhou.gov.cn)激活。 (2)登陆网厅申报。选择“业务办理”-“单位年检”,填写年检内容后提交。 2、窗口申报 申报应提供以下资料: (1)《浙江省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验审报告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三)验审办法 对验审不合格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瑞安分中心将其列入重点关注对象,督促单位按规缴存,并对其申办的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实施审慎审查。 (四)办理时间 2020年7月1日-8月31日 三、联系方式 瑞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瑞安市瑞祥新区文庄路777号B20-34号窗口,联系电话65856182,65856183。 塘下管理站:塘下镇公共资源服务中心二楼(瑞安市塘下镇中心区规划1路塘下法庭西侧),联系电话59886511。 温州公积金网站:zfgjj.wenzhou.gov.cn(在“下载中心”可查阅此文件)。 咨询热线:0577-12329。 特此通知 附件:1.浙江省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验审报告书 2.个人缴存信息对账微信渠道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瑞安分中心 2020年6月19日 瑞公积金〔2020〕18 关于认真做好瑞安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验审等工作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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