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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索引号 12330300769628796Q/2022-00041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生成日期 2022-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新增龙港分中心信息化相关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时间:2020-08-26 14:47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字号:[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 新增龙港分中心信息化相关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新增龙港分中心信息化相关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5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新增龙港分中心信息化相关项目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6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文件的要求,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0年08月18日组织专家对新增龙港分中心信息化相关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进行论证,论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拟采购新增龙港分中心信息化相关项目是根据民政部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苍南县龙港撤镇设市通知要求,将现有苍南分中心将拆分为两个苍南、龙港两个核算机构,旨在实现以“全市一本账,统一核算、分级管理”的模式。为确保龙港分中心业务受理、会计核算等各项业务正常运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新增龙港分中心各大系统(业务参数模块、会计核算模式、账户结算方式、统计交接等业务功能),并进行调整、完善和测试,实现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 二、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由帝杰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系统建成投入使用后,运行情况稳定,使用方操作人员反映较为满意,系统运维及后期相关服务满足使用方需求。新增龙港分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任务由原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开发设计供应商承担,为了保障新建系统与原系统对接的稳定性且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并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的规定,论证小组建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新增龙港分中心信息化相关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帝杰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帝杰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方工路9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8月18日至2020年08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林丰 

联系电话:0577-88999127 

传    真:/  

地    址:会展路128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 

联 系 人:黄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7-88588509  

传    真:/ 

地    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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