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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分中心获“无烟党政机关”称号
时间:2021-01-12 20:00 浏览次数: 来源:乐清分中心 作者:朱婉露 字号:[ ]

为助力“健康乐清”建设,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公共环境,乐清分中心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乐清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活动的通知》(乐公卫委办〔2020〕7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控烟工作。经综合审定,根据《关于公布2020年乐清市无烟党政机关考核结果的通知》(乐公卫委办〔2021〕1号),乐清分中心达到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标准。

乐清分中心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将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安排专人对机关内的吸烟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制止并劝阻违规吸烟行为。在洗手间、楼道等场所张贴禁止吸烟标志警示标识,大力营造公共环境无烟禁烟的浓厚氛围。党员领导干部和科(所)负责人率先垂范,对在本中心和外来吸烟者进行主动的劝阻,提升服务形象,努力实现乐清分中心吸烟人员从“要我控烟”向“我要控烟”的转变,努力打造清新、优美、健康的办公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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