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索引号 12330300769628796Q/2019-0005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生成日期 2019-06-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2-20 16:55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16日至7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9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意见后,市中心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巡察反馈会议和市委有关巡察工作文件精神。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学习和批评教育,党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自觉从政治站位上去认识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同时每个问题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期限。专门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各项整改举措的落实。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党组要求各责任处室、各分支机构严格落实本处室、本分支机构整改责任人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形成了党组统揽、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建立整改领导小组和跟踪督查制度,强化跟踪督导,确保整改任务有效落实。

巡察反馈后,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2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教育提醒8人,新制定制度12项,修改完善制度4项。

一、关于“整体凝聚力、协同力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修订《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规程、议事纪律、责任追究等内容。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坚持会前充分酝酿沟通,会上深入讨论研究,会后下发纪要明确。

(二)加强班子协同交流。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制度》,明确交心谈心原则、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和具体要求等。各位党组成员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加强与班子成员相互交流谈心,增进了解、推动工作。

(三)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温州市委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和团队意识。深入学习全市经济分析会精神、全市数字经济文件精神等,并结合公积金业务情况积极探索公积金业务发展方向。

二、关于“政治担当、责任担当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实际,对2010年以来的主要政策制度进行疏理,重新修订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三个管理办法,在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模式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和提升。同时加强对直系亲属之间房屋买卖公积金禁贷问题进行检查与研究,对鹿城管理部26笔贷款审查问题进行了调档核查。

(二)积极化解资金流动性不足和贷款轮候时间过长。加强对资金运行情况所造成的影响的研究分析,不定期地对流动性资金运行情况进行超前研判。每月测算归集、提取以及贷款收回情况,提出贷款资金发放计划,并做好公告。持续推进公转商贷款业务,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全市累计受理公转商贷款77.26亿元,累计发放公转商贷款75.41亿元。系统内资金调剂5.75亿元,优化贷款业务流程、加强业务监督,将全市贷款平均轮候时间6个月下降到“基本不轮候”。

三、关于“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研究。制定《发挥机关党建引领作用,助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的实施意见》,部署深化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工作。在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文明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和2018年、2019年文明创建方案等工作中,均将扩面、资金管理、信息化管理等业务重点工作纳入重要内容。支部主题党日有针对性地将扩面攻坚、提升营商环境、上门助企等融入主题开展党日活动,做到以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发展。

(二)积极探索“123456”服务新机制。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四化”党支部提升工程、党员“三亮三创三先”活动、党员先锋岗创建,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党建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个人年度考绩,连续两年以“优质服务年”等活动为载体,引导党员上门服务、延时服务。

(三)加强党员思想素质教育。完善健全谈心谈话机制,开展了支部每季度一次党员思想动态分析研判。2018年开展党员思想动态分析研判18次,分层级开展党员谈心谈话80余人次。通过单位OA学习区、微信群上传学习资料,引导干部积极开展书香干部活动,同时邀请心理咨询师为全体干部作心理健康辅导,组织人员参加“道德讲堂”活动,提升党员干部文化素养。

(四)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健全完善《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手册》,对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支部22项经常性工作和工作职责进行修订。2018年,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13次,其中专题研讨4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4次,听取党建专题汇报3次,专题研究党建重点工作9次,党组班子成员上党课11场次。

四、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优化贷款楼盘审批服务。调整楼盘签约流程,增加管理部参与环节,建立联合勘察、审核制度和“一站受理出件、内部流转制度”。规范楼盘评估签约的材料审查,在网站上完善表单下载、签约申请条件流程告知、签约项目信息公开;加强业务信息系统签约楼盘的信息录入工作,及时提供职工购买一手房贷款可办信息;开展全市楼盘签约数据分析,为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管理提供依据。加强贷款楼盘签约全流程信息化研究,开发完成房开版网厅的贷款登记功能。

(二)大力推进网上服务全覆盖。围绕网上业务的推广、网上业务的办理、网上业务的信息化支撑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拓宽网上服务渠道,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服务热线、手机短信、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服务渠道全面投入使用。全面完成住房公积金“最多跑一次”改革中4大主项30个子项事项的网上办理业务功能的开发建设,目前网上业务已全部上线运行。依托市政府大数据中心和金融机构的信息数据共享,通过公安身份校验信息结合银行卡校验信息的方式,解决省外户籍职工网上办理无房租赁提取业务难题。加强网上业务的管理,开展住房公积金信息安全和网上业务操作的培训活动。

五、关于“营商环境建设推进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推进业务资料“八统一”。根据省建设厅“八统一”和“四减”要求,开展梳理事项、简化材料、优化流程。坚持以浙江政务网为基础,统一服务项目、办事指南、办事程序、审批时限等,并于2019年4月在瓯E办自助平台上实现公积金相关业务事项24小时自助办理。2018年7月份,全面启用“八统一”的业务申请表。运用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进展情况,联动调整和发布相关业务实施细则内容。将实现办事事项“八统一”动态调整和同源发布纳入对各管理机构的年度目标考核。同时组织人员对办件材料的要求进行个别抽查,发现问题实施即查即改。

(二)大力推进企业住房公积金建缴扩面工作。每年初省厅下达任务数的基础上,进行自我加压,提高扩面任务数,2018年任务数为6万。梳理筛选全年扩面工作的方向重点,制定了年度扩面实施方案和企业扩面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干部走访企业,制定扩面方案和“一企一策”。提出市政府促进企业上市十条意见和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补充意见的住房公积金专款意见,积极为企业减压减负。召开非公企业扩面试点现场会,全面推开扩大试点以推进年度扩面工作。与温州大学调研团队合作,加强扩面工作理论研究,建立非公企业扩面新机制。

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制度完善意识形态组织架构。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将意识形态纳入年度中心工作,明确主要职责、责任分工、责任追究和监督考核等;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加强对公积金社会舆情的正面宣传和正向引导,推进住房公积金队伍意识形态和网络阵地的建设与管理。

(二)纳入中心目标责任考核。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评,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年终与业务工作同考核,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各处室、各分支机构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开展专题督查考核。

(三)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党组召开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专题研究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审议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情况。不定期开展对各分支机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检查。2019年3月,制定了年度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等,强化工作领导和制度建设,把牢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七、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理顺中心与分中心管理体制机制。贯彻《九部委意见》精神,落实干部协同管理制度。加强分支机构党组织建设,明确设立党组的分中心,加强落实党组工作制度,并对议事规则等制定情况进行统计;未设党组的分支机构推进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情况检查工作,对全系统在编在岗的112名干部职工(不含新招录的职工)进行严格检查;对133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个人兼职事项进行清理。加强全系统干部培训教育,组织举办“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积极组织干部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等。

(二)严格执行请销假审批制度。修改完善机关考勤制度,严肃劳动纪律和请假制度等。加强考勤通报制度,每月统计考勤情况并进行通报,不定期开展上班纪律检查,加强干部日常考勤监督。核查杨某请销假及辞职事宜,对把关不严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大力加强临聘人员的管理。加强窗口和临聘人员管理,制定《窗口服务大厅管理办法》《窗口临聘人员管理办法》《银行派驻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加强窗口人员负面清单管理,制定《窗口服务管理八条负面清单》。加强临聘人员培训与管理。2018年两次开展对全系统窗口工作人员特别是临聘人员进行文明礼仪进行培训;建立文明礼仪内训指导员队伍,督促各分支机构做好文明礼仪和窗口服务规范。开展窗口服务大厅管理情况大检查,不定期地对临聘人员管理、窗口服务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督促管理规范。

八、关于“公务接待、财务报销、招投采购规定等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财经纪律教育。组织全体人员尤其是具体负责事项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对照上级最新规定进行认真学习,深入理解和把握财经各项规定精神。

(二)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完善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对公务接待审批流程和费用明细进行了重申和详细规定。坚持“五个严格把关”,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和要求,定期对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抽查。

(三)加强会议餐费支出管理。建立完善会议餐费支出管理制度,明确会议类别、参会人数、会期、工作人员比例和会议餐费标准等编制预算,同时对会议预算审批流程和费用明细进行重申和详细规定。

(四)严把财务报销关。梳理相关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印发《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补充规定》,明确支出标准和报销要件并要求报销的及时性,严格落实审批责任人制度,明确报销流程和票据凭证要求,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已对把关审核不严的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五)严格执行招标采购规定。严格按照市政府招投标有关规定,对限额以上的项目全部采取公开招投标;限额以下但金额较大的项目,能开展招投标的一律开展招投标;金额较小的无法开展招投标的项目,采取多方询价、比价的方式。依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进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公开共享,在编制标书和计分方法时广泛征求专家和社会的意见,增加招投标的竞争力。同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核查2014年至2017年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并将相关资料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监督处检查,对政策宣传品采购进行了深入核查。

九、关于“出国(境)报备和证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证照持有情况大检查活动。2018年以来,两次开展“证照登记情况”大检查,对全系统119名在编干部的持证情况、近三年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统计管理。针对巡察出的问题,目前已对2名当事干部和1名工作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优化调整出国(境)审批程序。明确出国(境)事项审批和证照申领批审,特别对重要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把关更细更严,确保管理到位。严格控制出国(境)时间,实行一事一批,明确每年申请次数不超过1次,时间不超过15天。

(三)加强证照管理制度建设。修订《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报备对象、证照管理、工作纪律等,为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打好基础。

十、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工作机制。党组确定今后每季度都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2019年3月召开党建工作专题部署会,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工作。

(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大走访大调研活动。2018年8月下旬,党组书记带队走访11个分支机构,听取分支机构负责人年度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明年工作思路的汇报,并与分支机构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进一步落实“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个亲自的要求。

(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大联查大讨论活动。2018年9月组织全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和窗口服务工作大联查,同时召开全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和窗口服务工作座谈会,围绕如何实现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等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等七个问题进行研讨。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查自查自纠工作。每季度开展政治生态建设情况自查自评和每月开展服务保障中心任务进度情况自查等,积极落实“三张清单”制度,加强自我监督和管理。

(五)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召开党组会议明确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指导责任,并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列为每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班子成员向党组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和工作安排。每位班子成员都到联系点上了专题党课。班子成员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与分管处室全体人员谈,与联系点班子成员谈,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十一、关于“公积金资金运作缺乏内部日常监督管控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内部监督稽核。组织开展贷款逾期率专项工作研究,分析逾期情况,并提出相关举措。研究成立“资金运行风险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相关要求。制定《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稽核工作制度(试行)》,对稽核范围、内容、方式、程序、结果运用等进行明确。成立审计稽核处,明确分管领导,任命处室负责人,明确组织架构和审计稽核队伍。推进审计稽核年度工作落实,举行全市公积金系统审计稽核工作及业务培训、分类别有重点的开展审计稽核工作等。

(二)加强资金运行监督检查。每月对全市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密切关注资金流动性情况。开展资金检查,对全市公积金资金管理经费、工会经费、食堂经费等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制度。加强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各分中心已按规定进行资金竞争性存放。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每日定时巡检机房四次,每周对全网所有服务器进行全盘病毒查杀、安全软件升级和系统时间校准。每月对各类网络设备的配置进行备份和加密存储,每季度对全市所有机构进行信息系统巡检。加强财务、业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网厅业务操作能力。

(三)清理下属分中心公积金账户。进一步加强账户管理,严格控制账户开设。全面清查下属各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账户开设情况,对2个机构3个多设并且长期不用的公积金活期账户进行合并;对4个机构4个增值收益活期账户进行清理。

十二、关于“审核审批把关不严,贷款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贷款审核审批工作。开展对8笔贷款存在连续缴存不满12个月或6个月的借款人和有10笔贷款因逾期补缴而获得贷款的情况进行调查,对缺缴个别月份现象的3人,已督促当事人补齐。优化贷款业务操作系统,对贷前连续缴存审查存在漏洞的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并会同系统开发单位对操作系统的算法进行修正,弥补了原先存在的漏洞。对4名人员通过某房产中介虚构劳动关系、编造虚假工资册、按最高标准一次性缴存方式获得贷款的问题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目前该4名职工全部恢复缴存,并对鹿城管理部主任、业务管理科科长、市中心业务管理处处长进行批评教育。加强管控补缴工作。2018年将贷款计算额度的方法再次进行调整,弱化了补缴对提高贷款额度的影响。持续改进业务政策,印发《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若干业务口径的通知》《关于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贷款审查管理和管控。

(二)强化公积金贷后监管。开展对贷后停缴的47笔的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监督,其中8笔贷款已结清注销,6笔因缴存单位原因存在逾期补缴,5笔因法定退休而停缴,2笔转移到外地缴存公积金,26笔已恢复正常缴存并补齐缺缴部分。开展对截至2016年8月底未及时办理产权抵押他项权证的419笔贷款的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监督,明确专人负责跟踪进展。加强贷后的催缴工作和期房预转他的催办工作,各管理机构确定专人对贷款缴存人员进行催缴工作。将期房办理他项权证的制定“在贷抵押物‘预转他’年末未办结率≤6%或比年初未办结率降低2%为目标”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十三、关于“执纪监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监督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协助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意见》,督促市中心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开展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等情况,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市城建系统“清廉温州”建设。开展2018年度“双建设”活动,印发《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办法》,认真落实内设纪检组织月考制、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月报制、服务保障中心工作月推制,切实督促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市公积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地生根。

(二)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加强督查。针对“4人不具有真实劳动关系缴存住房公积金获得贷款后停缴的问题”,纪检监察组及时指导督促市公积金中心按照市委巡察办要求,开展专题核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对鹿城管理部主任、业务管理科科长、市中心业务管理处处长进行批评教育,业务管理处分管领导在党组会议上作深刻检讨。同时,督促市公积金中心进一步建立健全针对性防范制度和措施,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真正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班子核心作用。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等制度,切实强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二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纠“四风”的韧劲和恒心,把补短板与防反弹、坚持与深化结合起来,持续整治公务接待、项目招投标、公积金骗提骗贷等问题,持之以恒抓查处、严纪律,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要求,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推进公积金制度改革和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抓好重点任务落地生根,不断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以整改落实的新成果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让市委市政府放心、让广大缴存职工满意。四是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巡察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要坚持把当前巡察整改成果与长期整改任务相结合,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形成长效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改了再犯,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8999102,邮政信箱: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世界温州人家园1幢6楼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子邮箱:wzzfgjj@163.com

 



                                                                                                                           中共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19年6月28日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