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季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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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瑞安分中心文件 为进一步提升业务窗口的工作服务质量,激发干部爱岗敬业、用心服务的热情,端正真诚为缴存人服务的态度,树立瑞安分中心的良好形象,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缴存人满意、让广大市民满意。经我分中心研究决定,在业务大厅开展争创“季服务之星”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文明热情,办事优质高效”为主题,通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创新服务方式,强化职工服务意识,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全面推动我分中心服务再上新水平。 二、评选对象和范围 “季服务之星”的评选范围为我分中心业务大厅的工作人员,重点是各窗口服务工作人员和银行驻办人员。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如下考评小组: 组长:杨宝胜 副组长:叶胜荣 成员:陈瑶 郑玉飞 叶芙蓉 郑新岳 高晓义 四、评选标准 (一)办事效率高 1、优质高效地为缴存人办理各项公积金事宜,及时地为群众解答各项疑问。 2、认真落实我分中心限时办结的工作制度。 (二)文明服务优 1、着装规范、戴牌上岗,个人形象要端庄、大方、整洁。 2、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解答问题或指导工作时热心、耐心、细心,不推诿扯皮。 3、接待缴存人一视同仁,不优亲厚友,不以衣貌贫富取人待人,不对缴存人评头论足。 (三)业务水平精 1、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能独立、熟练、正确地完成本职工作。 2、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及时为缴存人提供政策咨询。 3、擅于钻研,工作技能精练,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 (四)工作纪律强 1、认真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坚守岗位。 2、工作时间无串岗、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嬉闹、吃东西、睡觉、不打与工作无关电话等影响公积金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 3、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五、评选名额 “季服务之星”评选:根据窗口工作人员每季的工作表现情况,评出1名季服务之星。 六、评选方法 评选采用内外测评与组织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每季进行一次“季服务之星”评选;“季服务之星”以日常检查反馈、缴存人满意度调查反馈为依据,召开考评小组会议确定。季服务之星实行投诉一票否决制,凡在当季有一起经查属实的缴存人投诉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 (一)日常检查反馈 分中心考核小组每季不定时对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检查,每-的考勤和检查情况作为评选“季服务之星”的依据之一。 (二)缴存人满意度调查反馈 分中心业务大厅窗口设置实时评价仪,工作人员每办理一件业务,由缴存人进行实时满意度评价,次季初进行数据统计,作为评选“季服务之星”的依据之一。 (三)投票产生 “季服务之星”在符合评选标准的窗口工作人员中产生,由评选小组根据每-的日常检查反馈、满意度调查反馈两项内容综合考评,最终投票评出当季“季服务之星”。 七、奖励 被评定为“季服务之星”的,当季奖励500元,将其照片在“季服务之星”牌上公示,并作为-终评先评优的依据。 二〇一一-三-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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