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二年工作总结和二O一三年工作思路 2012年,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简称乐清分中心)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乐清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以“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实施“五大项目”为主线,以创建“六型机关”为载体,进一步强化归集,加强贷款,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取得一定成绩。现将2012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12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业务发展及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不断增长。201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新增单位396个,净增人数4219人,累计有1924个单位65464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是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平稳增长。2012年住房公积金归集73557.27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8.19%,同比增长22.81%。2012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6686.98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1.30%,同比增长28.03%。累计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24.44亿元。 三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略有增长。2012年个贷发放额2.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10.19%,同比增长13.20%;个贷收回本金1.35亿元,同比增长11.27%。住房公积金个贷余额为12.85亿元,贷款逾期率万分之0.2,支持了9776户购建房家庭资金困难。
四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大幅增长。2012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9757.3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2.06%,同比增长36.75%。业务支出5308万元,同比下降7.40%。收支相抵后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4439.34万元,同比增长142.61%。累计有8029.75万元的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可用于我市廉租住房补贴和廉租住房建设,为乐清市提供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实物和货币租金补充资金作出贡献。
二、推进业务狠抓“五大项目”实施
为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工作氛围,全面推进改革创新,全面落实各项任务,根据乐清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乐清分中心在今年继续重点实施“五大项目”:
一是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项目。该项目是省政府、温州市政府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指标项目。实施该项目,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向非公企业职工覆盖。提升住房公积金参建比例,保障职工的住房消费基本权益,为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我市以保障职工权益为重点推出系列针对性措施力推扩面,扩面经验获省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的肯定,在全省住房公积金扩面推进会上进行交流。1、强化行政推动。乐清分中心继续加强与各镇、街道之间合作关系,加强沟通协调。市政府印发文件把扩面数下达到镇、街道,加强对镇、街道建制考核工作,制定政策,做好跟踪督促。温州市中心主任吴坚正和乐清市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银巧高度重视非公企业建制工作,先后到乐清分中心开展专题调研,为乐清市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鼓足士气,政府行政推动呈现良好态势。2、提升部门合作。继续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规范住房公积金制度”列入“法治乐清”建立十佳企业、“活力和谐企业”评选条件之一,首次列入乐清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今年先后两次召开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受托银行工作会议,全面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考核办法,出台《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各受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积极性,努力使其成为非公企业扩面的新增长点。3、大力营造扩面氛围。2012年是浙江省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20周年。8月1日至9月30日,在温州市中心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楼盘的“三进”活动;在广场和经济开发区设立咨询服务点,接受咨询和投诉;开展“中心-银行-镇街道”三联动宣传。与银行一起走访镇街道政府,召开座谈会,深入企业宣传培训;与媒体合作扩大公积金知名度。与乐清电视台战略合作,推出公积金专题报道。在乐清市人民广播电台特定栏目滚动播放公积金政策。做客乐清人民广播电台FM995民生频道,现场解答群众来电咨询。
二是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项目。住房公积金归集是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基础,只有加大归集强度,扩大资金规模,才能提高住房公积金在解决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问题中的作用。实施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项目,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到位。 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调整工作。针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普遍存在偏低现象,与其他县市区相比差距较大的情况,鉴于乐清市目前财力状况和行政事业单位津补贴水平,采取稳步提高、逐步到位的方法,从2011年开始通过两年的时间,逐步提高缴存额,达到政策规定的标准。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0]7号)精神,2012年1月份,乐清分中心与乐清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家单位联合发文,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基数调整,上半年行政事业单位基数调整工作已基本按规定调整到位。7月份,印发《关于乐清市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的通知》(乐公积金[2012])17号),对部分未调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进行调整,且对全市单位开展年度验审工作。积极与归集未到位企业单位沟通,取得支持,通过多途径有效催缴措施,使缴存基数及比例逐步到位、提高,2012年我市平均归集到位率达到99.7%。加强资金监管,合理运用资金,实现增值收益增长,为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三是开展住房公积金购、建房贷款项目。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的关键是住房公积金运用。在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组合出台,严格控制遏制投机性需求,职工购房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抑制。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公积金二套房住房贷款为改善性购房,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将进一步减少。通过实施该项目,促进中、低收入家庭科学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升购房支付能力,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作出努力。
贴近宏观调控政策,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严格执行温州市中心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温公积金[2011]15号)和《关于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有关政策调整的通知》(温公积金[2012]44号)文件精神,加大向第一次购房和改善性购房职工倾斜,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房贷款力度。主动挖掘贷款潜力,实施“应贷尽贷”政策。加大新建期房的贷款力度,简化手续,缩短办事流程,为缴存职工提高购房支付能力提供政策支持。和各受托银行加强沟通协调,在有限贷款额度下,优先考虑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权益。积极宣传二手房(一站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努力帮助解决职工买房贷款过户难、时间长、资金短缺等问题,使中低收入者提早实现住有所居。
四是落实企业外地员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新业务项目。此项目是一项2011年推出的新业务,我市在全省首个推出此项业务。由于没有可以参照的模式,一切都还是在探索完善过程。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广租赁提取业务,为新乐清人住房困难户解决住房困难提供资金支持。
非公企业外地员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中心与各企业、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企业审查、中心核准把关。因此应强化监督,设立专门岗位,配备专门人员,建立起及时有效的沟通机制。同时乐清分中心简化手续、优化服务,以设在工业区或乡镇的企业单位,并且职工承租在企业宿舍或工业区乡镇周边的民房内,开展租房提取业务。加强调研,总结经验,再提升,形成调研报告向省建设厅、温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上报。此项业务是民生工程,2012年租房提取2600户。 五是强化住房公积金风险管理项目。在建设服务型政府中不负社会期望,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提高对控制防范和化解住房公积金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控制、防范和化解住房公积金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高效运作。 建立住房公积金风险管理体系,开展岗位风险排查,建立岗位风险监控制度。采取措施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进一步下降逾期贷款率,贷款逾期率为万分之0.2。加强完善会计内控制度,严格按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率确保达到5%。加强提取提交的证件审核,成功识破三起住房公积金骗提事件,有效遏制骗提行为的发生。
三、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 一是开展服务规范化建设。根据温州市中心提出的“为民、便民、惠民”为重点,在 “一站式服务、上门服务”等措施的基础上,提炼推出乐清分中心“十大便民新举措”,加强培训,扩大功能,完善对外公开服务热线;健全提升服务设施,改善服务环境,在服务大厅增设立式柜架,方便群众领取所需资料。增设多排座椅方便办事群众休息。清理单位附近堆砌物,方便办事群众通行。修改完善和重新印制了各项业务服务指南,为办事群众提供缴存、提取、贷款各种服务资料。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即办制度和审批制度改革,在《乐清日报》公开对外电话,开通投诉电话呼叫转移和关闭不必要的电话。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取消了集中受理的方式,采取往前推移的计算方式提取。按照乐清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对十个服务民生重点职能部门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梳理出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主动接受效能作风监督,不断改进服务。
二是强化内控监督管理。严把提取关。完善贷前面谈制度,推行个人贷信征信制度,严格楼盘审核和后期跟踪,严格楼盘准入和协议管理。狠抓贷后管理。设立专职贷后管理员,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管理及期房贷款他项权证收押管理工作,建立约谈制度,及时处理恶意拖欠贷款案件。开展内部检查审核工作,对一定比例的业务、财务、信息、综合办公等案卷进行内审检查。在2011年廉政风险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管理风险点排查,完善内部会议制度、内控制度、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电子档案备份制度等。
三是按规划推进信息化建设。在温州市中心的统一部署下,乐清分中心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全力以赴组织人员全面开展新系统全网压力测试,取得预期效果。出台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规定措施,确保乐清分中心住房补贴系统数据的安全和相关网络正常运行。
四、自身队伍建设显著增强
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市中心关于“以公共服务为取向推进政府转型”和“作风建设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乐清分中心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活动、民主评议活动、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活动等,通过查漏补缺,自身建设取得了进步。
一是抓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精神,经请示温州市中心党组同意,在民主推荐、考察谈话、民主测评等程序的基础上,新任命、调整了一批中层干部,健全分中心中层干部队伍,进一步调动中层干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基层干部能上能下的精神风貌。编制各科室、群团组织工作职能及岗位责任制及《关于全员绩效考核的实施意见》(乐公积金[2012]41号),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
二是抓党群团建设。因内部人事调整,进行党支部改选、工会组织以及妇委会的改选。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工会委员会以及妇委会,进一步理顺了组织设置。认真组织开展十八大学习会和迎十八大主题宣讲会,邀请市委讲师团专题授课。
三是抓作风建设。深化开展了“六型”机关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我们的价值观讨论、民主评议、安全维稳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进一步形成了积极向上、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良好工作氛围。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纪录片《廉政中国》、电影《郭明义》和励志电影《门球健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四是抓文明创建。以省级文明单位复评活动和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为抓手,推进单位全方位建设。广泛开展“学雷锋精神展志愿风采”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女职工趣味运动会、羽毛球比赛、登山比赛、住房公积金系统“我们的价值观”演讲赛、住房公积金现场知识竞赛等文体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开展各类结对帮扶等共创共建活动,建立青年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慈善捐款、结对帮扶孤寡老人、老党员、贫困儿童等共创共建活动。
综合上述,2012年,我们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全体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还不高。目前,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基本覆盖乐清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规模以上的大型私营企业,但是大量的中小型非公企业还没有实施这项制度。二是非公企业缴存人数占总缴存人数将近50%,而这些对象贷款人数在增加,贷款贷款逾期风险的难度加大,给资金的风险控制带来新的压力。三是人员队伍建设和机构设置有待完善。随着乐清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量的快速发展,所承担的责任与任务愈加繁重,而内部人员编制却严重短缺。此外,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授权,住房补贴资金委托乐清分中心归集和管理。随业务增加,亟需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管理。我们将深刻认识当前形势,正视困难,有效应对,把保持住房公积金主要业务稳定快速发展作为2013着力应对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加强工作力度,努力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13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温州市中心和乐清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加注重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更加自觉地服务大局、更加有效地确保资金安全完整,更加努力地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服务,进一步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5亿元。 ----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亿元,逾期率控制在万分之0.2 以下,争取零逾期。 ----提高资金运用率,实现增值收益1500万元。 ----扩面人数在2012年基础上净增3180人。 ----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巾帼文明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省一级档案达标管理、省级示范化数字档案室、乐清市文明机关等荣誉称号,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和乐清市级青年文明号。 三、工作重点 一是扩大覆盖。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力度,发挥政府、部门优势,做好在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的扩面工作,借助行政力量,争取特定部门特定对象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充分发挥镇(街道)和银行力量,完善扩面考核制度,助推扩面。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依法行政,着重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集中力量抓好规模企业员工的扩面工作,继续完善考核机制,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保障民营企业职工的住房消费基本权益。落实企业外地员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新业务,使这项制度更加具有吸引力,反过来推动扩面工作。 二是加强保障。围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作用,积极探索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针对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研,完善住房公积金各项制度,深化住房公积金保障职能。对缴存职工,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制度。为真正能使联名卡起到方便职工的作用,如对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开办住房公积金定期(或按月)委托划转还贷业务等。探索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催建催缴的力度。安排相关业务人员参加执法培训,探索制定行政执法业务操作细则。 三是稳定使用。稳妥发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简化贷款手续,加强服务意识,方便群众,扶持职工购建住房。合理确定贷款额度,科学调配资金。加大向第一次购房和改善性购房职工倾斜,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房贷款力度。完善住房公积金二手房(一站式)按揭贷款业务,进一步采取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不断提高贷款质量。加强贷款发放及回收的规范化管理,逐步加强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进一步下降逾期贷款率。对信誉差,屡次逾期且逾期时间较长的借款人,乐清分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争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结合非公企业扩面,探索农房改造户、农房集聚建设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措施,支持我市城乡统筹综合改革。 四是规范管理。继续推进规范精细化管理。完善住房公积金运行制度,严格执行温州市中心印发的《三个实施办法》和《业务办事指南》,使各类具体业务操作做到有章可循、统一规范。建立风险防范预防机制,切实加强提取、贷款审核,提高工作人员辨别和分析资料真伪的能力,防止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发生。抓好建立基础信息清理核对,包括缴存单位、缴存职工信息等等,保证各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不重复性。认认真真做好会计规范化基础工作,主要从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安全性、财务管理的规范性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和引领支撑作用,进一步巩固廉政、资金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确保资金安全。 五是强化自身。进一步完善乐清分中心机构设置,完善内部科室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力争在人员编制、纪检监察建设、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等方面有所突破。扎实推进“六型”机关创建,加强政风和行风建设,提升服务品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市的工作要求,通过“三亮”(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三比”(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三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三争创”(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先进服务型党组织),实现“四个一流”(打造一流作风、建设一流队伍、展现一流形象、提供一流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