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乐清巾帼文明岗 > 荣誉展示

副岗长周梦琳荣获温州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发表时间:2013-01-12
    周梦琳同志,1973年 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现任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副主任、妇工委委员、党支部委员。周梦琳同志是一个对工作负责任的人,凭着强烈的敬业精神,才使她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能出色地完成任务,无论负责什么工作,都能做出卓有成效的贡献。
    1994年乐清市房改办、乐清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刚刚建立,周梦琳同志分配调入,成为一名文字秘书。那时乐清市的住房制度改革刚刚起步,房改办作为系统的指挥中枢,对每一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有特殊的要求。为了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她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有力武器,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写作能力,以适应工作需要。几年来,她多次参与起草重要综合材料,努力为领导提供全面、准确的决策参考。她和她的同事,为我市房改方案正式出台、形成系统的房改实施政策尽心尽力,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2006年机构分设后,周梦琳同志调入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工作,担任综合科副科长、科长职务,负责办公室工作。由基层办事员提升为科室负责人,面对这一全新岗位,她自我加压,刻苦钻研业务知识,虚心向同事们学习,迅速完成了角色转换。作为办公室负责人,她认识到指挥协调固然重要,但是用自身的行动去带动同志们更重要。由于办公室人手少,事情杂,除了日常的事务性工作外,还有突击性的工作。如一系列的创建、达标管理工作等,她都亲力亲为制作台账、起草编研材料、调研报告。几年来她和她的同事,克服一切困难,确保了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巾帼文明岗、省一级档案达标管理、省建设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乐清市文明机关申报创建成功,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2009年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推进年”,为有效推动制度扩面工作进度,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成立了乐清市推进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命周梦琳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一职。周梦琳同志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使她在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趋利避害,做到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有的放矢。在保证全面工作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工作。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工作。周梦琳同志重点联络的乡镇是乐成镇和城北乡。乐成镇是乐清市政府所在地,非公企业聚集、员工人数多。她积极配合镇扩面办,召开了千人动员大会,在会上宣传该项制度建立的好处, 获得很大影响力。城北乡是边远山区,非公企业少,交通闭塞,企业老板认识不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好处,周梦琳同志与乡扩面办人员、中心其他同志一道,一个个企业走访、一个个企业中宣传公积金政策,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有时一天多的走三四家企业,中午也顾不上休息,在饭摊上随便吃下,又继续前行。在她和同事们共同努力下,以上二大乡镇超额完成了乐清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数。2009年在乐清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在31个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乐清市非公企业扩面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住房公积金扩面增长率在省内排名第一,扭转了在非公企业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进展缓慢的局面。
  2010年,周梦琳同志被提任为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副主任,日常工作变得更为繁重,她对自己更是提高了要求,注重调查研究,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了解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的服务。到正泰、德力西集团调研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况,尽最大努力为一线员工解决切身利益。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关于实施非公企业外地员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调研报告》。在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期间,她作为领导小组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活动的策划、学习组织、文字工作等。这段时间工作任务重,工作头绪多。为此,她克服自身困难,利用晚上、双休日加班加点,完成了承担的工作任务,促进了中心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转作风优环境活动的顺利开展,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工作信息。与乐清电视台联合,组织制作《创一流业绩,扬巾帼风采》专题纪录片。9月15日《“基层基础年”活动》简报第8期刊登了《住房公积金乐清分中心三项措施开展争先创优活动》,9月25日国家住房公积金与住房保障网刊登了《勇于争先创一流 为民服务争优秀》等等,这些信息报导都有效地宣传了乐清分中心在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和成果。
    2011年,对周梦琳个人来说,是压力与动力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在这一年里,除了日常工作开展外,还经历了新系统上线、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补贴资金的分账核算管理,推出落实企业外地员工租房提取新业务,贴近宏观调控政策,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大向第一次购房和改善性购房职工倾斜,支持中、低收入职工刚强房贷款力度等等。尽管工作千头万绪,但她能统筹兼顾,把主要精力放在抓重点、抓管理、抓落实,聚集重点、突破难点、谋划亮点,及时有力地指导开展工作,组织和发动各方面力量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周梦琳同志为我市住房公积金发展进步做出了贡献,她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该同志连续近三年获得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被乐清市委、市政府评为乐清市先进秘书工作者、评为2009年度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当选为市直机关党代表等荣誉称号。在荣誉和赞扬面前,她表现出更加积极的工作态度,她表示:一定要兢兢业业,务实创新,为乐清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