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倡导时代新风正气,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动员组织乐清分中心所有志愿者深入宣传巾帼志愿精神,大力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践《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为要求,以“服务社会、传播文明”为宗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精神,努力营造团结、关爱、平等、和谐的社会氛围,促进巾帼文明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活动目标
弘扬巾帼志愿服务精神,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加强住房公积金志愿者队伍建设,走巾帼志愿服务阵地化、活动经常化、管理制度化的路子,使得巾帼志愿服务成为一个具有广泛影响和社会动员力的工作品牌,让身戴小牌子的巾帼志愿者成为住房公积金巾帼文明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三、活动主题
巾帼文明岗志愿者活动的主题是:公积金与巾帼文明同行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住房公积金“三进”活动。“进企业、进社区、进楼盘”,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系统的职能优势,为群众住有所居提供资金保障和优质服务,广泛开展业务咨询、排忧解难、帮孤助残、社区服务、奉献爱心、社会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二)要勇于创新,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结合实际,把中心工作、业务工作与巾帼志愿服务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依托住房公积金巾帼志愿服务队伍,与住房公积金“积金至屋,服务到家”行动结合,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活动,组织相关人员把服务承诺送到企业,帮助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把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知识送到街头、农村,组织服务咨询活动;送爱心到学校,给学生送上学习用品。
(三)结对帮扶志愿服务行动。以“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让志愿者走进结对村镇,向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助之手。以“为奉献者奉献”为主题,采取组织和动员巾帼志愿者以与村(社区)结对定点的形式,以接力服务的方式,推进巾帼志愿者长期结对服务工作。根据需求,以孤寡老人、残疾人、烈军属、生活困难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特困学生、国家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扶贫帮困、文化教育、法律援助、文体娱乐、生活家政等多种巾帼志愿服务。
五、组织机构
乐清分中心的巾帼志愿者活动由办事大厅总牵头,负责与市妇联沟通联系,上报巾帼志愿者注册人员名单,领受任务和对下协调安排。活动小组:巾帼志愿者小组,由妇委会具体负责。经费后勤保障由综合科统一协调安排。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巾帼志愿者活动创建成一项品牌活动,志愿者活动是巾帼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要充分认识抓好巾帼志愿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按照《方案》要求,本着因地制宜,就近就便,注重实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活动,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二)创新方式,务求实效。巾帼志愿服务活动要采取集中奉献和长期服务相结合、集体活动和个人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积极探索开展活动、服务群众的新方式、新方法,务求巾帼志愿者活动形式上有新突破,工作上有新进展。要防止走过场,一阵风,要俯下身子,踏踏实实开展好几项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使群众受益,社会欢迎。
(三)典型带动,搞好宣传。在活动中注意发现和培养一批巾帼志愿者典型。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促进活动的全面开展。要积极利用网站、简报、微博等媒体工具,广泛宣传巾帼志愿服务精神、服务理念、巾帼志愿服务取得的成效和巾帼志愿者风采,引导社会公众支持、参与巾帼志愿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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