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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开展乐清市“贫困母亲”两癌妇女慰问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12-03
  各镇(街道)妇联:
目前,乳腺癌、宫颈癌已经成为严重威胁女性健康的两大疾病,为帮扶农村贫困“两癌”妇女,市妇联经多方筹措资金,决定开展乐清市“贫困母亲”两癌妇女慰问活动。现将有关慰问具体安排如下:
一、 发放时间
2014 年11月25日-12月15日
二、 发放形式
由市妇联和各镇街妇联共同组织发放,使用市妇联统一印制的专用信封,拍摄现场慰问照片,由慰问对象在签收表上签名。
三、 其他事项
慰问金发放需填写登记表,对慰问对象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签名,登记表原件、慰问照片和签收表均需送交市妇联(市行政管理中心A735办公室)保存。
附件:1. 乐清市“贫困母亲”两癌妇女慰问活动 对象名单
      2. 乐清市“贫困母亲”两癌妇女慰问活动 签收表
                               乐清市妇女联合会
2014 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