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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巾帼风采展形象 创文明服务建功勋

发表时间:2014-02-19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自2006年创岗以来,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先争优的理念,积极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服务,为乐清市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多年来,他们以职业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以岗位成才、自学成才为载体,以服务社会、回报社会为己任,立足岗位,任劳任怨、兢兢业业,把自己的青春无悔地奉献给住房公积金事业。
一、  基础篇
    中心共有干部职工28名,其中女性15名,占了总人数的一半以上。中心肩负着乐清市6.8万名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和贷款等工作,担子重,责任大。多年来,中心坚持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先后荣获浙江省级巾帼文明岗、省文明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省一级档案达标管理、省示范数字档案室等荣誉称号。中心从2006年开始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2008年被命名为温州市“巾帼文明岗”,2010年又获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称号。文明创建结出的累累硕果离不开中心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党支部书记、主任叶晓亲自担任组长,多次专题听取创建工作汇报,指导创建工作。自2011年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之初,中心就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大会,制定了创建工作年度计划,定期研究创建工作进展,使创建工作走上正轨化道路。他们提出了创建口号:“树文明新风,展巾帼风采,做文明使者,献优质服务”,他们的创建原则是:与时俱进,提高素质,爱岗敬业,务求实效。中心还制定了巾帼文明岗标识和相关制度,在业务办理大厅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塑造了单位良好形象,为建设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二、社会篇
    在创建“巾帼文明岗”、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中,中心积极参与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活动中。中心妇委会经常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参与各种联创、联建和帮助妇女创业就业等工作,树立了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社会形象。和市直机关一起组织开展了“和谐机关大家唱”歌咏比赛,协办乐清市直机关庆祝建党90周年文艺汇演晚会,与妇联主办大型卡片制作亲子活动;积极参与或开展了干部职工乒乓球、羽毛球、登山、植树、农园采摘、女子趣味运动会、户外素质拓展训练等体育活动,还积极组织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如七 一党员义工跟车活动、参观乐清永乐纪念馆,参观乐清县委原址、派员参加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我们的价值观”演讲赛、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志愿者服务活动,协办乐清市“青年大讲堂”活动等,单位团结和谐气氛与日俱增。同时,中心还积极参加各种扶贫济困、慈善捐助、助学、结对共建新农村等社会公益活动。认真落实“共建共享”计划,与乐成镇南岸村、大荆镇溪坦村、双峰乡下阁口村、翁垟街道高阳村、三屿村等每年开展“双百结对”、“支部结对”、“妇委会结对”活动,分别在春节、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节、十一国庆节、中秋节、九九重阳节等节日,积极组织结对村村双委开展各类活动,开展新农村建设和平安村居工程。对结对村的老党员、孤寡老人、贫困户、优秀学生代表和贫困家庭儿童等进行慰问。他们向社会奉献大爱,在共建和谐社会中作出了贡献。
三、服务篇
    在创建“巾帼文明岗”、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中,中心提出“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始终把“为群众解难、让群众方便、使群众得益”作为创新服务的根本宗旨。在中心服务大厅,他们实施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服务评议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规章制度,强化了工作人员文明用语和行为规范,公开了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办事指南,增设彩色LED电子显示屏,滚动公开政务政策;在温州全市率先推广使用POS机,实行了低台敞开式办公,设置了群众等候区,推出了服务征询表,印制了便民卡并提供967366咨询电话和网站网址,真正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的接待好每一位服务对象,解答好每一个疑难问题。同时,他们开展了上门服务、双休日安排预约服务,大大方便了老弱病残行动不便或正常上班时间难以来“窗口”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开设了电话语音查询、互联网查询、对账查询等多种查询方式,让缴存对象可随时随地了解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贷款情况及有关业务政策。为了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社会知晓面,把服务工作做到千家万户,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发播住房公积金的有关信息和相关政策,在104国道和高速公路乐清段两旁设立大型广告牌,在7家承办银行、公共场所、职工较多企业设置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开展住房公积金进基层和现场咨询活动,召开住房公积金座谈会,举办知识竞赛活动等等。这些宣传服务,获得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和社会的一致好评。如今,中心服务大厅基本实现了“缴存服务零距离,流程处理零差错,廉洁高效零投诉”这一目标,走出了一条“  始于缴存人需求,终于缴存人满意”的富有特色的服务之路。
 
三、经济篇
    在创建“巾帼文明岗”、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中,中心干部职工始终把坚持科学发展放在第一位,各项业务指标走在温州市全市乃至全省前列。至2012年9月末,乐清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36.16亿元,归集余额达23.30亿元,个人提取总额12.86亿元;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达18亿元,贷款余额为12.47亿元,解决了近1万户干部职工的住房困难。到2011年底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累计向乐清市财政局提供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912万元,为解决低收入户的住房困难做出了贡献。他们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干好工作、拓展业务、促进发展”这条工作主线,面向中低收入干部职工,围绕“住有所居”目标,不断推出利民惠民新举措。他们在乐清全市建立了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网络,实现了行政区域内的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并进一步强化责任风险意识,从政策上、业务上、管理上、服务上实施了全市住房公积金 “一盘棋”管理;他们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批复精神,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有关管理政策,适当放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2012年贷款最高额提高到110万元;他们还将住房公积金催款方式由前几年的一律采取强制手段改为人性化催款,通过短信温馨告知、电话提醒、邮寄催款通知书等方式进行催款。他们还推出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直接转入个人银行账户业务,在温州全市首个推出住房公积金转按揭业务和非公企业员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到了群众的欢迎,推进了业务的发展。连年来,乐清全市的住房公积金归集率、提取率、资金运转安全率不断提升,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更是走在了全省前列。
四、人才效益
    在创建“巾帼文明岗”、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中,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把岗位工作作为用武之地,赢得了个人与事业的同步和谐发展。中心经常组织各类岗位培训以及女性风采专题讲座、礼仪讲座等,并取得良好效果。中心领导班子政治性强,业务精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中心集体成员敬业爱岗,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回望过去几年的工作,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他们工作作风有了新的转变,形象有了新的展现,各项工作开创了新局面,取得了一个又一个骄人的业绩,多次被乐清市妇联评为“乐清市妇女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此外还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叶晓同志连年公   务员考核优秀,多次被评为乐清市先进共产党员,当选乐清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周梦琳同志被温州市委市政府评为温州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蔡国萍同志荣获温州市创先争优先进共产党员、乐清市先进党务工作者、先进共产党员等称号;王建芬同志连续荣获乐清市档案工作先进个人;陈锦琳同志荣获乐清市先进生产工作者、乐清市决算报表工作先进者等称号;陈文峰同志荣获乐清市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李建明和霍晓佩同志荣获乐清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等等。还有多名干部职工荣获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工作者称号。  
    荣誉是肯定,荣誉是激励。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在创建“巾帼文明岗”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申报全国巾帼文明岗。他们认为“没有最满意,只有更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他们决心乘风破浪前进,不断创新跨越,扬巾帼风采展形象,创文明服务建功勋,以争创全国巾帼文明岗为目标,在乐清湾畔树起一道为民服务的文明亮丽风景线。让更多的干部职工把住房“贷”回家,圆上住房梦,过上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