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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满天星”巾帼志愿服务队的通知
时间:2014-04-03 00:00:00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要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进一步加强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不断拓展巾帼志愿服务的参与面和影响力,激发单位广大妇女的奉献精神,引导她们积极参与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为建设幸福美好新温州贡献力量,现决定,成立“满天星”巾帼志愿服务队。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和管理
    巾帼志愿者是指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基于爱心、信念和社会责任,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和体能等资源,自愿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和公益事业,自愿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不分民族、职业、身份、信仰,具有最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的女性个人。“满天星”巾帼志愿服务队由单位女干部职工自愿组成,开展活动和具体日常业务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和组织。
    二、主要任务
    根据全市广大妇女儿童的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适时集中开展公积金业务咨询、扶贫帮困、家庭教育、文化宣传、科技普及、卫生保健、保护环境等各类公益活动。关注和了解妇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表达妇女群众的利益需求,为进一步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出谋划策。
    三、服务宗旨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线,以关爱老幼弱残和关爱山川河流两大志愿服务为重点,以优化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目标, 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妇女儿童需求,弘扬文明风尚,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为推动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生态绿色持续发展提供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四、具体要求
    (一)综合科负责本单位巾帼志愿服务队成立和管理工作以及巾帼志愿者的招募工作。
    (二)活动以倡议的形式,号召单位女干部职工自愿加入巾帼志愿服务队,奉献爱心,服务社会。
    (三)巾帼志愿登记表于4月20日前报综合科备案。 
 
  附件:1.招募巾帼志愿者倡议书
         2. 巾帼志愿者申请登记表
         3. 巾帼志愿服务队花名册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鹿城管理部
2014 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