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湾管理部关于工作期间使用QQ的管理规定

[日期:2015-05-18 09:12:10 ]来源:龙湾巾帼文明网

为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便于工作交流,现就管理部工作期间使用QQ做如下规定:

一、使用对象:因工作需求,确实需要使用QQ的工作人员。

二、工作人员在使用前必须填写《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湾管理部办公电脑软件使用登记表》,并上报分管领导审批。

三、本管理部对工作期间使用QQ实行专人规范管理,负责人:综合科科长胡斌;分管领导:管理部副主任杨洁晓。

四、严禁工作人员通过使用QQ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聊天,一经查实,按违反“四条禁令”处理。

 

附件: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湾管理部办公电脑软件使用登记表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湾管理部

2015年5月18日


附件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湾管理部办公电脑软件使用登记表

                                   年     月    日

使用人


科 室


软件名称


软件用途

 

使用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