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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12月31日暂停对外办理业务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6-02-26
各有关单位、公积金缴存户:
为做好2015年年终财务结算工作,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结算工作的通知》(温公积金〔2015〕93号)精神,乐清分中心决定2015年12月31日暂停对外办理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从2016年1月4日起恢复正常业务办理。希各知照。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