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温州市妇联“三联三下三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7-08-22 18:00:33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温 州 市 妇 女 联 合 会 文 件

温妇〔2017〕54号

 

关于印发《温州市妇联“三联三下三服务”

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省级产业集聚区相关组织,市直机关妇工委,市妇联各团体会员和直属单位:

现将《温州市妇联“三联三下三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8月21日

  抄送:市委、市政府,省妇联。

  温州市妇联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印发

                                                                                  

温州市妇联“三联三下三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省妇联改革有关精神,深入实施《温州市群团改革总体方案》和《温州市妇联改革实施计划》,决定在全市妇联系统开展“联村重心下移、联岗力量下沉、联网资源下沉,服务发展、服务妇女、服务基层”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联三下三服务”专项行动)。现就专项行动安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重要部署,坚持以政治性为灵魂、以先进性为引领、以群众性为基础,开展“三联三下三服务”专项行动。通过联村、联岗、联网,推动妇联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沉,有效服务发展、服务妇女、服务基层,使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更畅通、纽带更坚固,使广大妇女群众得到更直接、更便捷、更有效的服务,使妇联工作更好地落实在基层、活跃在基层、见效在基层。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服务发展与服务妇女相统一。要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支持、参与改革, 为推进温州系统构建五大发展生态,加快建设国际时尚智城,促进温州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贡献力量;同时也要多渠道多形式掌握妇情民意,使基层妇联组织网络、活动开展、阵地建设等更加适应妇女需求。

(二)坚持整体推进与注重特色相统一。要根据专项行动总体部署安排,保质保量完成规定动作;同时也要结合基层实际,充分发挥首创精神,自觉谋划好自选动作,做到规定动作不打折扣、自选动作亮点纷呈。

(三)坚持指导基层与依靠基层相统一。要做到眼睛向下、重心下移,深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基层提供实实在在的指导和帮助;同时也要相信基层、依靠基层,激发基层能动作用,增强基层组织的自转能力,培树推广基层先进典型。

(四)坚持组织作用与社会力量相统一。要充分调动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各条战线的妇联组织力量,竭尽全力服务基层;同时也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合力为基层和妇女儿童家庭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三、具体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三联三下三服务”联动网络。在市、县、乡三级妇联专职干部、妇联执委、妇联团体会员及各级巾帼文明岗中开展“三联三下”工作,通过深化“巾帼百岗联村行”主题活动、选派优秀女性担任村(社区)第一妇联主席、依托网络开展网上妇女工作等,帮助强化组织末梢建设,健全基层组织网络。组织引导巾帼文明岗、女性社会组织及巾帼志愿团队等,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沉,围绕“大拆大整”、“大建大美”、“五水共治”、“美丽乡村”等中心工作以及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婚姻家庭、文体健身、家庭教育等妇女儿童家庭需求点,联动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实实在在做好服务发展、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各项工作。

    (二)推进和落实“三联三下三服务”定向联系。牢固树立把妇女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周围的工作原则,落实基层妇联干部“四必到、四必访”联系群众制度,常态化开展“进万家门、访万家情、结万家亲”工作。市、县妇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基层或服务窗口开展妇女工作不少于3个月,每名妇联执委分别联系一个乡镇(街道)妇联或村(社区)妇联、一个女性社会组织。建立完善妇联执委联系基层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调研妇女工作、提交妇女工作建议意见、任期述职等制度,充分发挥妇联执委在团结动员、联系服务妇女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上级妇联分级分类经常性指导下级妇联组织的工作机制,支持下级妇联创造性开展工作。

    (三)丰富和深化“三联三下三服务”实施载体。突出在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中发挥妇联组织的独特作用,通过发展壮大巾帼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开展各类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巾帼志愿服务管理机制等,着力打造一批有特色、叫得响、影响力大的温州巾帼志愿服务品牌。实施女性社会组织“倍增”、“成长”、“培优”三大行动计划,多样化培育发展女性社会组织,有效延长妇联工作手臂、扩大妇联服务覆盖面,促进女性社会组织从“工作对象”向“工作力量”转变,变“群众工作群团做”为“群众工作群众做”,推进形成以妇联组织为核心、女性社会组织为有效补充的协同运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级妇联要进一步提高对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具体责任。各有关部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活动及制度实施的协调安排、指导督查与信息报送等,确保各项活动、制度落到实处,让基层妇女儿童真正受益。

(二)细化制度,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妇联要在“三联三下三服务”专项行动基础上,结合妇联工作开展及各地实际,制定落实具体工作实施计划及配套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长效机制。

(三)及时总结,注重推广。各级妇联要做好相关活动情况的梳理汇总,收集图片、资料及时逐级上报。对活动中好的做法、亮点工作及涌现出的先进妇女典型,要及时提炼总结,积极上报。要借助“妇女之家”、文化礼堂等传统阵地及“两微一网”等新媒体矩阵,做好“线上+线下”的宣传推广。

 

    附件:1.关于妇联执委联系基层工作的实施方案

      2.关于选派优秀女性担任村(社区)第一妇联

主席的实施方案

      3.关于进一步加强女性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

          4.关于深化“巾帼百岗联村行”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5.关于深入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附件1:

关于妇联执委联系基层工作的实施方案

执委是妇联执委会履行职能的主体,是推动妇女事业创新发展的一支重要队伍。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妇联执委会建设,更好地发挥执委的主体作用,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全国、省、市妇联改革有关精神,按照《温州市妇联改革实施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联系形式

市级妇联执委,每人至少联系一个乡镇(街道)、一个女性社会组织;县级妇联执委,每人至少联系一个村(社区)、一个女性社会组织。执委发生变动的,应及时补充调整。

二、主要任务

1.当好“宣传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妇女发扬“四自”精神,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时代新女性。

2.当好“代言人”。通过实地走访、个别约谈、集体座谈、电话沟通、网络交流等多种方式联系基层,深入了解妇情民意,倾听基层意见建议,及时将收集到的基层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提交到本级妇联执委会,推动问题解决。

3.当好“指导员”。指导联系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理清工作思路,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推进“妇女之家”规范化运行,培育发展辖区女性社会组织和巾帼志愿者队伍,健全基层妇女代表大会、基层妇联分工、基层妇联议事、联系妇女群众等各项工作制度;指导联系的女性社会组织,规范服务方式、创新服务内容,充分发挥其在就业创业、家庭文化、维权服务、普法宣传、卫生保健、素质提升等妇女儿童家庭领域中的作用。

4.当好“服务员”。充分发挥执委自身优势和所在单位职能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助力“大拆大整”、“大建大美”、“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送文化、送科技、送信息、送温暖”等服务,积极为妇女儿童家庭办好事、做实事,打通联系服务妇女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妇联要明确每位执委负责联系的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女性社会组织,及时解决执委履职及联系过程中碰到的困难,为执委履职服务创造条件。可根据便于组织的原则,分片建立执委活动小组,并明确组长、副组长,促进执委工作联系和履职服务。   

2.加强总结交流。各级妇联要安排听取执委联系基层工作情况,并适时组织开展执委交流活动,及时总结推广执委联系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执委认真履职、服务妇女的良好氛围。

3. 加强工作督查。各级妇联要将执委联系基层工作纳入执委履职述职范围,作为执委会对执委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执委联系基层工作的督促检查,了解掌握执委联系基层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联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2:

关于选派优秀女性担任村(社区)第一妇联主席的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优秀女性的示范表率作用,进一步夯实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基础,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根据《温州市群团改革总体方案》和《温州市妇联改革实施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派范围和方式

选派范围主要为女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女法律工作者、女企业家、妇女先进代表人物,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优秀女性,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组织和巾帼文明岗的负责人。

通过公开招募、个人自荐、组织选定等方式确定对象,到美丽乡村建设、文化礼堂建设、党建先进创建、重点项目推进或妇建工作薄弱的村(社区),担任第一妇联主席。

二、第一妇联主席任期和职责

选派优秀女性担任村(社区)第一妇联主席,以兼职为主,任期2年。

第一妇联主席指导村(社区)妇联班子开展工作,但不主持、不替代现任村(社区)妇联主席工作。现任村(社区)妇联主席职务、待遇不变,负责抓好妇联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配合支持第一妇联主席做好村(社区)相关工作。第一妇联主席任期内主要任务:

1.做好入户走访工作。各第一妇联主席要印制“妇情联系卡”,将自己的姓名、固定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告知群众,方便群众联系、监督。在坚持每个月不少于1次进村(社区)走访的基础上,要深入开展“访民生、知民情、解民事”走访活动,重点走访贫困妇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致富能手等,全面了解村情妇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重视妇女团队建设。要积极培育妇女骨干队伍(女党员、女代表、女创业带头人等)、巾帼志愿者队伍、妇女文艺队伍等妇女队伍,培育发展主要服务于妇女儿童家庭的以女性为主体的社会组织,打造一定数量的素质高、结构优、机制活的优秀妇女队伍和女性社会组织,为“妇女之家”建设提供智力保障,解决“妇女之家”有人干事的问题。

3.加强妇女素质提升。要通过深入了解妇女的需求,切实回应她们的呼声,依托文化礼堂、妇女之家等阵地,发挥各类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妇女“学文化、学科技、学法律、学礼仪、学技能、学健身”等“六学”活动,提高她们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心健康素质,引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4.组织开展服务活动。要发挥第一妇联主席自身优势及所在单位资源优势,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帮助解决城乡居民生活和生产困难。要参与开展对特殊困境妇女儿童的关爱帮扶活动,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建设“美丽庭院”等活动,动员和号召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建设的队伍中来,美化家园、美好生活;要参与开展“大拆大整”、“大建大美”、“五水共治”等宣传活动,围绕各项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妇女团队骨干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工作要求

1.健全工作制度。各县(市、区)妇联可以以乡镇(街道)为区域,也可以跨乡镇(街道)组合召开第一妇联主席工作例会,要求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各乡镇(街道)妇联要广泛听取第一妇联主席的建议意见,及时总结和宣传第一妇联主席工作的好做法、好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第一妇联主席要提高认识、认真履职,把兼任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加强教育培训。市及各县(市、区)妇联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将新任第一妇联主席的教育培训纳入到妇联干部培训之中,提高其妇女工作专业化水平,引导其将自身工作和妇联工作紧密结合,以更开阔的视野谋划和推进妇联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前瞻性。要定期对第一妇联主席履职情况进行督导,适时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激发工作积极性。

3.强化后勤保障。派出单位在第一妇联主席工作期间,要给予必要的后勤保障,对派出干部在资金、项目、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帮助联系村(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各级妇联要建立第一妇联主席微信群,依托妇联官方微信、微博、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消息,为第一妇联主席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附件3:

关于进一步加强女性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女性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女性社会组织在服务温州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根据《温州市群团改革总体方案》和《温州市妇联改革实施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存量激活,促进服务;增量提速,加快培育;积极引导,规范优化;突出重点,争创一流”的建设要求,多样化培育发展女性社会组织,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的联系、指导和服务,创新女性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模式,以妇联组织为核心和枢纽,建成与温州妇女事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妇女儿童和家庭多样化需求相适应的女性社会组织网络,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完善、管理更加规范、作用更加显著的女性社会组织建设格局。

  二、推进措施

    按照“孵化拟成立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的社会组织、凝聚已成熟的社会组织”的原则, 推出“女性社会组织倍增”、“女性社会组织成长”、“女性社会组织培优”三大行动计划,着力孵化一批女性社会组织、培育一批女性社会组织、优选一批女性社会组织。

    1.实施“女性社会组织倍增计划”。发挥各级女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作用,加强温州市女性社会组织指导服务中心建设,提供场地支持、项目指导、资源拓展、宣传推介等服务,指导帮助女性社会组织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力争年内实现在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和备案的女性社会组织数量上有大幅度提升,通过3-5年的努力,逐步形成门类齐全、形态多样、层次丰富、结构优化的女性社会组织网络。

    2.实施“女性社会组织成长计划”。发挥温州市女性社会组织发展促进会作用,构建四级妇联组织联动和团体会员传帮带机制,完善妇联系统团体会员制度,把组织成员达到一定规模、服务于妇女儿童家庭、管理运行规范、发展稳定健康的优秀女性社会组织吸收为妇联团体会员,培育、凝聚女性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会管理服务,助力女性社会组织发展壮大。

    3.实施“女性社会组织培优计划”。通过争取政策支持、协调部门联动、创新组建方式和购买项目机制等方式,实现与女性社会组织的常态化联系,着力培育一批优秀女性社会组织典型,打造一批优秀服务项目和品牌,选树一批优秀女性社会组织负责人,探索形成推进女性社会组织发展的“温州经验”。适时举办全市女性社会组织培训班和发展专题研讨会,开展最美女性社会组织、最美女性社会组织负责人、最美女性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等“三美”寻找活动。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妇联要高度重视女性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女性社会组织建设工作的具体推进计划,明确主管领导、责任部室和具体负责人员,强化责任分工。要积极加强与当地民政部门沟通协作,争取民政部门在加强培育发展、监督管理、提供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2.提供服务支撑。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女性社会组织发展促进会、女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作用,帮助解决在登记备案、项目立项等方面问题。要鼓励、引导女性社会组织申报各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承接服务妇女儿童家庭的公益服务项目,支持女性社会组织成长、发展和有效开展活动,提升活动力、发展力、影响力。

  3.加强宣传指导。各级妇联要充分利用媒体和网络,大力宣传女性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增强公众对女性社会组织的认知度,提高广大妇女加入身边组织的主动性和参与率。要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引导各类女性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共同营造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附件4:

关于深化“巾帼百岗联村行”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和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巾帼文明岗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决定在全市巾帼文明岗创建集体中深入开展“巾帼百岗联村行”主题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自愿结对、因地制宜、共同发展”的原则,组织全市各级巾帼文明岗与村(社区)妇联结对共建,结成姐妹帮扶对子,通过组织开展指导帮扶活动,帮助结对村(社区)妇联加强组织、队伍、制度和阵地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妇联组织联系和服务妇女的作用。

二、具体内容

活动主要围绕“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工作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开展四项帮扶活动。

1.帮助理清组织工作思路。参与结对的巾帼文明岗要根据活动要求,深入调研了解结对村(社区)妇联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帮助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2.协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巾帼文明岗岗长兼任结对村(社区)第一妇联主席。帮助结对村(社区)妇联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工作议事制度、责任分工制度、分工联系制度等,推进妇联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

3.引导建立女性社会组织。在全面排摸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帮助结对村(社区)建立各类新型妇女小组或妇女活动队,扩展已有妇女兴趣小组的参与人数,引导兴趣爱好、利益需求等一致但尚未形成规模、具有发展潜力的妇女兴趣小组等孵化培育成女性社会组织,促使形成一批管理规范、活动经常、积极向上的女性社会组织。

4.开展各类主题服务活动。各巾帼文明岗要积极根据岗位特点,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结合结对村(社区)的实际需要,不定期地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引导和帮助结对村(社区)妇女提高文化素质、丰富精神生活、增强致富能力等。结对期间,原则上要求每两个月活动不少于一次,同时要求做好相关活动记录。

三、活动要求

1.加强调研,讲究方法。开展“巾帼百岗联村行”是巾帼文明岗参与新农村建设和服务基层的有效载体。各级巾帼文明岗要切实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参与“巾帼百岗联村行”活动。各结对巾帼文明岗要切实履行职责,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帮扶活动计划,确保帮扶任务的落实。

2.认真实施,统筹推进。各结对巾帼文明岗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行业帮扶、专业帮扶优势,结合岗位特色,开展各类主题服务活动。要及时将活动图片、资料上报各级妇联,作为“巾帼文明岗”考核评先依据之一。

3.及时总结,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妇联要对结对共建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总结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扩大活动影响。要以“巾帼百岗联村行”主题活动深化巾帼文明岗的创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鼓舞、引导更多的女性学先进、创文明。

 

附件5:

关于深入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温州市群团改革总体方案》和《温州市妇联改革实施计划》,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妇女、组织妇女、引领妇女的职能优势,创新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在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中发挥妇联组织的独特作用,打造温州巾帼志愿服务品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立足基层、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持续发展”的工作要求,弘扬志愿服务理念,发展壮大巾帼志愿服务队伍,优化巾帼志愿服务项目,广泛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打造一批有特色、叫得响、影响力大的巾帼志愿服务品牌,建构具有妇女特色、满足城乡群众和家庭需求的巾帼志愿服务体系,为温州再造新优势、再创新辉煌贡献巾帼力量。

    二、具体措施

(一)发展壮大巾帼志愿服务队伍

坚持志愿服务队伍的规模和质量并重的原则,采取全面发动与重点发动相结合,进一步发展壮大巾帼志愿服务队伍。依托村(社区)“妇女之家”,就地招募热心公益事业的妇女和家庭,作为开展巾帼志愿服务的基本队伍;依托各级妇联组织招募一批女企业家、三八红旗手、行业标兵、五好文明家庭等先进妇女典型和团体充实到巾帼志愿服务骨干队伍中;依托社会资源招募一批具有科技、法律、卫生保健、教育、文化等专业技术人员,吸纳到巾帼志愿服务队伍中,形成多种类型、各具特色的巾帼志愿服务队伍。

(二)组织开展各类巾帼志愿服务活动

以城乡社区和家庭为主阵地,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巾帼志愿者所能”的交汇点上,创造性地开展各类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打造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群众欢迎的巾帼志愿服务品牌。

1.围绕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开展巾帼志愿服务。以贯彻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主动参与服务“大拆大整”、“大建大美”、“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的各类志愿活动,凝聚发展合力,为巩固提升温州“铁三角”地位贡献巾帼力量。

2.围绕关爱弱势群体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发扬邻里守望、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以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空巢家庭、患病困境妇女、弱势妇女儿童等为重点,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生活救助等帮扶助困活动。

3.围绕促进和谐稳定开展巾帼志愿服务。以权益维护、释疑解惑为重点,组织开展法律普及、法律援助、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活动,促进平安家庭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

4.围绕弘扬文明风尚开展巾帼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科技文化、体育卫生、节能环保等志愿服务,普及文明礼仪、传播科学知识、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节能减排、垃圾分类、保护环境、美化家园等良好生活习惯,共建美丽家园、共创美好生活。

5.围绕家庭教育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按照“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理念,开展“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指导和帮助广大家长掌握科学育儿、科学教子的理念、知识和方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家庭环境。

6.围绕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开展巾帼志愿服务。针对城乡妇女不同的创业就业需求,为就业、再就业以及有意愿创业的妇女提供创业就业信息、培训及政策咨询等相关服务,帮助城乡妇女增收致富。

(三)完善巾帼志愿服务管理机制

以扩大数量、提高质量为目标,组织发动所辖的组织或巾帼志愿者在“志愿汇”平台上注册并发起或参与志愿活动。温州市妇联成立巾帼志愿者服务总队,各县(市、区)妇联设立服务队,并可根据实际组织网络体系设置下级架构。各县(市、区)妇联要建立巾帼志愿者数据库,落实1-2名管理员,负责辖区内巾帼志愿者队伍账号分配、技术指导、数据录入、信息发布等工作,促进巾帼志愿者规范化管理。同时,要建立健全巾帼志愿者招募、登记注册、服务情况记录、奖励办法等制度,促进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妇联要高度重视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把巾帼志愿服务作为妇联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服务妇女群众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工作和议事日程,多渠道争取党委政府、慈善机构、社会力量的支持,促进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规范培训工作。各级妇联要根据巾帼志愿者的实际情况,开展初任培训、专题培训、阶段性培训等培训工作。要把工作需要和志愿者自身愿景结合起来,注重培训的专业性、系统性,明确志愿者的权利义务,讲授工作技能与方法,不断提高巾帼志愿者的思想认识、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确保服务的有效和规范。

(三)落实保障机制。各级妇联要加强对巾帼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和权益保护教育,运用法律和综合手段,保障巾帼志愿者的合法权益。有条件的地方可引导巾帼志愿者组织通过签订志愿服务协议,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等方式,明确志愿服务的内容、时间、权利、义务、潜在风险等,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依法保护各方权益。

(四)培树示范典型。各级妇联要结合实际,创建一批巾帼志愿服务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巾帼志愿服务示范团队,推广一批优秀巾帼志愿服务项目,选树一批在巾帼志愿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妇联组织和先进典型,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更多的妇女和家庭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使踊跃参与巾帼志愿服务成为广大妇女和家庭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