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转商贴息贷款贴息利率的通知

[日期:2023-03-20 19:34:43 ]来源: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分中心、管理部: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业务,结合当前货币市场变化实际情况,经与各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合作银行协商一致,并经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公转商贴息贷款贴息利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贴息利率

首套(含五年以上、五年以下)由原按人行基准利率0.9倍、0.95倍、1倍执行调整为全部按5年期以上LPR利率减20BP执行;二套(含五年以上、五年以下)由原按人行基准利率1.1倍执行,调整为全部按5年期以上LPR利率加60BP执行(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全国统一的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二、 调整范围

已发放的公转商贷款全部按调整后的贴息利率执行。

三、 实施范围

全市范围内承办公转商贷款业务的各支行。

四、 调整时间

2023年3月20日起执行,每年对月调整(即已发放的公转商贷款每年3月20日调整)。

五、由市管理中心与各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合作银行市分行(省农信联社温州办事处)签订补充协议。

六、各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合作银行市分行(省农信联社温州办事处)负责及时做好本行内通知、业务操作培训等工作,确保公转商贷款业务有序开展。市管理中心计划财务处负责协助各分支机构做好贴息利率调整工作。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