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300769628796Q/2024-00088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4-10-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政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规定) ,现就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顺分中心2024年度第二期资金竞争性存放(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顺分中心2024年度第二期资金竞争性存放(二次) 二、 招标项目编号: JD20241021 三、 招标项目内容: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顺分中心2024年度第二期资金竞争性存放(二次),存期[12个月],计划招标规模10000万元。 四、 投标人资格 : 有资格参与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的银行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为2024年度温州市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协议中明确的委托银行机构且符合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管理中心”)制定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合作银行考评办法的相关规定:最近考评期住房公积金业务考评没有受到“红牌”警示、暂停的委托银行机构;2024年1月1日至本期开标前一月末住房公积金协助扩面指标完成率≥当期任务指标的30%(以汇缴到位为准)。 2.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上年度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为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参与投标的机构至少3家,参与投标的机构数量不足规定数量时,作流标处理。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报名起止时间: 2024-10-22 08:00:00 ~ 2024-10-25 09:30:00 (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线上获取 (三)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金融许可证 六、 投标起止时间及地点 (一) 投标起止时间: 2024-10-22 08:00:00 ~ 2024-10-25 09:30:00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电子标书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确认,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 七、开标时间: 2024-10-25 09:30:00 开标地点: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文祥大道171号鸿鑫大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