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龙港顺利发放了首笔退役军人建缴住房公积金配缴补贴。该笔补贴为自2024年7月起正常建缴公积金的灵活就业退役军人1337人次共计发放6万余元。 据悉,为保障好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助力退役军人安居共富,11月4日,龙港市财政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公积金龙港分中心等部门联合印发《龙港市推进退役军人建缴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富实施细则》。根据《细则》规定,龙港籍退役军人及“三属”人员(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建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每月最低可按202元缴存,按月正常缴存的可享受每月50元配缴补贴。截止12月18日,共有886位退役军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建缴住房公积金。 下一步,龙港分中心将继续加强部门协同、开展联动宣传,进一步推进龙港市退役军人建缴住房公积金工作,以扎实举措促住房公积金扩面提质、助力退役军人安居共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