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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籍灵活就业退役军人建缴公积金可享受补贴啦
时间:2024-09-14 17:40 浏览次数: 来源:平阳分中心 作者:苏柔 字号:[ ]

近日,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温州市推进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部省合作联系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23]9号)和张振丰书记批示精神,保障好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助力退役军人安居共富。平阳分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平阳县推进退役军人建缴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标志着平阳县成为五县联动推进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建缴项目的先行者,除泰顺试点外,率先实施了对灵活就业退役军人建立公积金账户提供配缴补贴的惠民政策,为退役军人群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祉。

根据《细则》规定,符合条件的平阳籍灵活就业退役军人,可携带退役军人证、身份证和银行卡到户籍所在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当前退役军人的月缴存基数最低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可按每月202元起缴存住房公积金,财政配缴补贴为每月50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配缴补贴归个人所有。

《细则》的出台,是平阳县积极响应号召,进一步拓宽退役军人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的又一重要举措。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他们积极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减轻购房压力,助力其更好地实现安居乐业,这不仅是对退役军人群体实际需求的积极回应,也是提升退役军人幸福感获得感的具体体现,更是对退役军人的尊重和关爱。

下一步,平阳分中心将持续强化协同,加强宣传,为退役军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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