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乐清分中心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乐清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不断铸牢忠诚警魂,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扎实服务保障“强城行动”,不断推动党建工作与住房公积金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近日,乐清分中心领办的党建项目“党建赋能温州首个住房公积金首付提取试点改革”,被评为全市机关党组织“书记领办项目”最佳成果。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凭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将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划转至房开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房开企业指定对公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一年来,乐清支持首付款提取公积金金额近3400万元,惠及180户职工。 该政策不仅缓解了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资金压力,也激发了房地产市场的活力,提振住房消费。为确保该政策推行落地,试点期间,乐清分中心积极打造多领域协同服务,简化业务流程、加强政企合作、开展业务培训,满足更多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助力乐清职工“住有宜居”。这一创新举措不仅得到了广大购房者的热烈欢迎,也受到了上级部门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先后获得温州市领导与乐清市领导批示共计5次,浙江省副省长、温州市委书记张振丰批示:请各地相互学习借鉴。市委改革办对各地优秀案例总结提炼,形成一批市级“小切口、大撬动”改革方案。该项试点工作于2024年10月在温州全市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