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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部省合作联系点“住房公积金长租房”(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部省合作联系点“住房公积金长租房”(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第10次党组会议及温州湾新区管委会、龙湾区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部省合作联系点“住房公积金长租房”(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住建部与省人民政府签订的《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温州市推进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部省合作联系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23〕9号)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重要作用,全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住房公积金支持长租房发展机制模式,推动助力新市民、青年人解决租赁住房问题。现就项目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总目标,以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为出发点,超常规举措和力度试点推进、对接筹集一批长期租赁房源,形成与“共富先行”和“幸福温州”相匹配的住房公积金支持发展格局,进一步激发企业健康发展信心活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稳岗就业、住房无忧。
二、试点目标
2023年底,基本建立“住房公积金长租房”综合管理服务机制,将民科产业基地安心公寓一期76亩、1751套,二期69.53亩、1454套纳入“住房公积金长租房”管理,引入专业运营机构,为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和新市民、青年人提供“住房公积金长租房”租赁居住服务,帮助解决租赁住房问题,助力稳岗就业、住有宜居。
三、重点举措
(一)实施环境优化提升。针对温州民科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安心公寓基础设施较为老化、租住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温州民科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要研究制定系统改造提升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优化民科产业基地安心公寓租住环境品质。永兴街道要增加民生投入,优化公共配套服务,不断提高入住率、吸引力。(责任单位:*温州民科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永兴街道办事处)
(二)实施需求调查摸底。以永兴街道、星海街道为主体组建企业调查摸底工作专班,强化部门协同、数据共享,全面掌握永兴北园、南园及星海街道周边企业、职工住房需求信息,建立健全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数据库,为“住房公积金长租房”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数据信息支撑。(责任单位:*永兴街道办事处、*星海街道办事处、温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温州民科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湾管理部)
(三)实施专业营运介入。要引进第三方专业化住房租赁运营机构,负责公积金长租房的运营管理,提供高效优质服务。(责任单位:*温州民科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温州湾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温州湾新区建设局<区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湾管理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处)
(四)实施租赁补贴发放。温州湾新区建设局(区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湾管理部共同研究制定“住房公积金长租房”租赁补贴(消费券)发放细则,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给温州湾新区、龙湾区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中,以温州湾新区、龙湾区财政专项资金形式,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长租房”租赁补贴(消费券)。温州民科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住房租赁补贴(消费券)核销情况,向温州湾新区、龙湾区财政申请专项补贴。(责任单位:*温州湾新区建设局<区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湾管理部、温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温州湾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温州民科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处)
(五)实施租赁直通支付。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推动企业建缴住房公积金,引导企业将原面向职工发放的租赁补贴、通勤补贴等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租赁当事人的委托,以租房提取方式将租金支付给温州民科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湾管理部、温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温州民科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永兴街道办事处、星海街道办事处)
(六)实施政银联动服务。要引导商业合作银行给予温州民科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长租房”建设及环境优化项目贷款置换减息。要适度增加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住房公积金专项竞争性存放资金额度,提高合作银行参与共建共享积极性,形成政银联动良好氛围,为建缴企业和职工提供更灵活优惠的金融产品和增值服务。(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处、温州湾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温州民科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湾管理部)
(七)实施政策宣传推广。各相关涉企单位要加强试点政策宣传,创新宣传模式,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引导推广“住房公积金长租房”项目,提高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企业和职工的政策知晓度、参与度。(责任单位:*温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温州湾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温州湾新区建设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温州民科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湾管理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处、永兴街道办事处、星海街道办事处)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温州湾新区管委会、龙湾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住房公积金长租房”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推进“住房公积金长租房”试点工作,助力企业和新市民、青年人解决租赁住房中碰到的实际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试点工作要实施项目化运行,明确责任单位、细化工作清单,倒排工作时间,有力有序整体推进。要充分发挥永兴街道、星海街道基层组织作用,切实推动“住房公积金长租房”网格化闭环管理。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参与单位要充分认识“住房公积金长租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意义,主动靠前服务,加强政策解读,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引导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公正宣传报道,营造有利于住房租赁市场更好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